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移风易俗、革除丧葬陋习,保护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社会新风尚,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殡葬基本服务水平,深化殡葬改革,树立良好风尚,规范全县殡葬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建设。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体现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在殡葬服务的考卷上奋力书写着诚心为民、让利于民的民政初衷。
三、主要内容
(一)惠民殡葬政策免除项目及对象。针对崇阳籍死亡人员在崇阳县殡仪馆办理火化并寄存骨灰,并且没有违规治丧行为的,均可免除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平板炉)、骨灰寄存等4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
(二)扩大减免奖补覆盖面。对城乡困难群众、非火化区死亡人员、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按每例2000元的标准,补贴到逝者家属。同时以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堂葬等方式安葬的,按节地生态安葬现有政策执行,并逐步推广。
(三)延伸服务项目扩大减免政策。在现行殡葬基本服务费全免的基础上,将遗体告别、骨灰安葬(放)、骨灰盒等项目一并纳入减免范围,具体如下:
1.骨灰安葬(放),按成本收取费用,不得强行加价。
2.骨灰盒价格,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县殡葬服务中心加价不得超过30%。
3.建设祭扫平台,免费提供鲜花祭扫、网络祭扫、代为祭扫等服务。
4.其它特定人群(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流浪乞讨对象)在上述殡葬服务费减免基础上,免费提供文明棺一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惠民殡葬政策,减轻群众治丧负担,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力度,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进殡葬改革。
(三)规范服务管理。县民政局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公开惠民政策和相关数据,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四)强化资金管理。要建立完善殡葬服务费减免制度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结算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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