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关于高质量完成殡葬工作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高质量完成殡葬工作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州、市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与各州市签订的《云南省殡葬管理 目标责任书(2016—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云府办明电 (2020) 16号)明确的2020年度目标任务,严格落实省委全 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重要事项要求,确保如期完成殡 葬改革“十三五”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整治, 实现“三沿六区”可视范围见树不见墓的阶段性目标,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整治

严格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和省 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整治。要充分发挥 民政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调动和整合一切资源、力量,进一 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 管的工作格局。对高速公路和国道两侧集中连片的坟墓,实施 一案一策、销号管理,通过拆除围栏等附属建(构)筑物、降 墓碑高度、去硬化石化、种植遮挡效果好的植被、搬迁拆除等 方式进行综合整治。20208月底前完成50%以上、10月底 前完成80%以上的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实现“三沿六区”可视 范围见树不见墓的目标。各地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情况,分别 向当地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和省民政厅报送。省厅将根据8 月份整治推进实际,派出工作组采取沿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巡 查、精准定位、对照整治方案检查等方式开展抽查督办。

二、加强工作统筹,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推进殡仪馆建设。强化在建还未投入使用殡仪 馆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施工监理、资金 监管、工程进度、完工时限等台账清单,及时采购设施设备, 倒排时间节点,确保年底前投入使用。在建殡仪馆要指派1 名局领导具体负责,切实抓好工程建设,每月26日前向省民 政厅报送工程进展情况。

(二)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布局合理、功 能齐全、服务便民、适度超前、留有余地的原则,结合服务人 口、服务年限、服务半径等实际,科学编制“十四五”农村公益 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确保公益性公墓建设布局、规模、 数量与当地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相匹配。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 (骨灰堂)建设,确保到2020年底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 覆盖到乡镇。各地要整合现有资源,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土地、 林地供给,优先填补乡镇和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空白。要将少 数民族地区现有的传统坟山、“龙山”、民族集中安葬点等进行 必要的提升改造,纳入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范围,以解决项目 落地难、浪费土地资源等问题。20208月底前,各州(市) 将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已建或规划建设情况(见 附件)汇总后报省民政厅。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担起殡葬改革 的主管责任,主动汇报、积极协调,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全面 深化改革委员会对殡葬改革工作的支持,统筹抓好殡葬改革的 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协力 推进殡葬改革。

(二)紧盯薄弱环节。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梳理短板弱项, 找准差距不足,利用半年时间集中攻坚,着力补短板强弱项, 确保殡葬改革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紧紧围绕和深刻把握省委、省政府 关于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精神,将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作为“军 令状”不折不扣的执行到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安 全风险防控,强化舆情管控,强化执纪问责,坚决防止搞形式、 走过场、报假情况(数字),对未按时限完成目标任务、整治 工作反弹回潮、同一问题反复出现的,省民政厅视情进行约谈、 通报。

附件:全省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情况表

(联系人及电话:李琦薇 0871—65732725


相关附件:1.云南省民政厅关于高质量完成殡葬工作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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