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民政局关于《汉源县火葬区划定调整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殡葬工作,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川民发〔2021〕15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汉源县火葬区划定调整方案(草案)》,现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16日止。
联系人:任建,联系电话:4223926。
汉源县民政局
2025年2月14日
汉源县火葬区划定调整方案(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深化殡葬事务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为指导,以推动殡葬事务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推动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增进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调整划定依据
《四川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全省各市(州)根据需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方便群众、逐步覆盖”的原则,对殡葬服务覆盖范围内的区域,有序调整为火葬区。
三、划定原则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
《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七条规定:“人口稠密和交通方便的区域为火葬区”。
鼓励、支持少数民族绿色环保的丧葬习俗。
四、调整划定区域
此次调整涉及汉源县富林镇、富泉镇、九襄镇、唐家镇、大树镇、宜东镇、前域镇、富庄镇、安乐镇、乌斯河镇、皇木镇、清溪镇、富乡乡、河南乡、马烈乡、坭美彝族乡、片马彝族乡、晒经乡、小堡藏族彝族乡、永利彝族乡、顺河彝族乡,共21个乡(镇)、123个村(社区)、962个村(居)民小组。在充分考虑我县交通状况、人口分布、自然条件、经济水平、民族习俗、城乡差别、群众认同感等因素基础上,将不通公路的永利彝族乡古路村1、2组纳入土葬改革区,其余21个乡(镇)所辖960个村(居)民小组行政区域全部划定调整为火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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