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龙泉安泽园公墓建设项目公益性墓穴使用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龙泉市民政局于2025年2月2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龙泉安泽园公墓建设项目公益性墓穴使用收费标准的通知》(龙发改价格〔2025〕31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龙泉安泽园公墓建设项目位于龙泉市北面的后垟1号地块,公墓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6547.32平方米,(其中:公共面积22,634.80平方米,配套设施面积1,806.62平方米,墓穴占地面积12,105.90平方米),规划墓穴数4342座,骨灰存放格位17000个,截至2024年12月已建成2035座,其中公益性墓穴需占公墓墓穴总数的25%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浙江省公墓成本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公益性墓穴收费管理,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龙泉弘泰陵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并经市民政局审核,符合相关规定且手续完备,符合定价程序。
二:主要内容
《关于龙泉安泽园公墓建设项目公益性墓穴使用收费标准的通知》(龙发改价格〔2025〕31号)主要内容如下:
1.定价标准
允许龙泉弘泰陵园开发有限公司以基准价为基础在10%浮动幅度内上浮,下浮不限,具体基准价为:
(一)A款:单穴8100元/座,双穴11500元/座;
(二)B款:单穴7400元/座,双穴10500元/座;
(三)C款:单穴7000元/座,双穴10000元/座。
本通知墓穴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中包括了土地费用、墓穴建设费用、墓区基础和附属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管理费用和预留维护经费。
2.管理要求
公墓单位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醒目位置做好价格公示,不得收取规定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或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3.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2月25日起施行。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龙泉市民政局
解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0578-776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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