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殡葬服务中心(祥云县殡仪馆)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祥云县殡葬服务中心(祥云县殡仪馆)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祥云县殡葬服务中心(祥云县殡仪馆)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祥云县殡葬服务中心(祥云县殡仪馆)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祥云县殡葬服务中心(祥云县殡仪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祥云县殡葬服务中心(祥云县殡仪馆)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责
祥云县殡葬服务中心(祥云县殡仪馆)根据祥云县委编委《关于整合祥云县殡仪馆和祥云县殡葬执法监察大队的批复》(祥编委〔2024〕24号)于2024年10月整合祥云县殡仪馆和祥云县殡葬执法监察大队机构、职责职能、人员编制等成立,2025年1月正式行使职能,主要职责职能如下:
1.协助拟订殡葬改革、管理规划和政策措施,宣传贯彻落实殡葬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协助主管部门推进殡葬改革和对辖区内的殡葬基础设施、殡葬服务单位、丧葬用品市场等开展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3.提供遗体接送、冷藏、化妆、火化等殡葬服务。
4.开展殡葬信息统计和收集整理火化遗体等档案资料。
5.指导乡镇开展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殡葬改革法规宣传,指导各乡镇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巩固和提升殡葬改革成效。
2.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指导督促村级公益性公墓和村级骨灰堂建设,提高集中安葬率。
3.加强对县级大凹公墓的监管和整治,
4.及时兑现发放惠民殡葬奖补资金。
5.加强对投入使用的骨灰堂、公墓等殡葬设施的管理工作,使其发挥最大保障作用,满足老百姓的集中安葬需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5年财务总收入7881640.72元,其中:本年收入7881640.7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5631640.7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25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2101451.44元,下降21.1%,原因是我单位2025纳入预算项目补助资金减少,导致单位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5631640.72元,其中:本年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31640.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上年预算数无对比减少2111451.44元,下降27.3%,原因是年内项目补助资金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881640.7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31640.72元,其中:基本支出1631640.72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18548.56元,增长7.8%,原因是年初原殡仪馆和殡葬执法监察大队两家单位合并,在职人员增加以及工资福利费用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400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2230000.00元,下降35.8%,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纳入预算项目补助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经营支出225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0000.00元,增长0.5%,原因是持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火化量增加,导致经营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0474.52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5237527.25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补助经费。
3.“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0297.05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69.9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
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7072.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3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3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8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一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我单位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58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58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我单位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九、我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4年重点项目有1个,为:祥云县火化奖励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名称:祥云县火化奖励项目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根据《祥云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祥办发〔2020〕16号)文件,火化奖励项目补助的实施,将切实减轻受补助家庭的生活负担和实际困难,激励广大老百姓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殡葬改革工作中,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治丧、生态节地安葬”的新理念、新风尚;对我县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绩效目标显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7314473.58元,其中,流动资产992604.42元,固定资产6321868.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8458.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8458.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闲置土地)2664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00000.00元(由承租方通过税务部门直接缴县财政)。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祥云县殡葬服务中心(祥云县殡仪馆)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祥云县火化奖励项目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祥云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祥办发〔2020〕1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祥云县殡葬服务中心(祥云县殡仪馆)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5年是我县将持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火化区人口覆盖39万人,火化区火化率执行百分百火化,根据火化区人口计算,全年预计符合火化奖励补助1475例,根据《祥云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祥办发〔2020〕16号)关于惠民殡葬奖励的相关规定:对本县户口、且不享受国家丧葬补助的人员,在祥云县殡仪馆火化,凭火化证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00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惠民殡葬奖励的相关规定,及时审批兑付火化奖励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资金。
六、资金安排情况
祥云县火化奖励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项目补助2950000.00元已纳入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根据用款计划申请从年初预算资金内拨付。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季度开展火化奖励的审批工作,在审批完结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兑现至申请人账户。
八、项目实施成效
殡葬改革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项破千年旧俗的社会改革,涉及城乡各族群众千百年丧葬观念的根本转变,通过火化奖励项目补助的实施,将切实减轻受补助家庭的生活负担和实际困难,激励广大老百姓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殡葬改革工作中,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治丧、生态节地安葬”的新理念、新风尚;培育形成齐抓共管、群众自觉参与的惠民、节地、生态、绿色殡葬新格局,对我县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三部分 祥云县殡葬服务中心(祥云县殡仪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9230143140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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