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潘渡镇人民政府关于启动连江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地块详细规划编制的请示
导读:连江县人民政府: 为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 闽政〔2014〕34号和 榕政综〔2015〕49号),适应城镇化和老龄化发展形势,深化殡葬改革,实现各市、县都有城市公益性公墓,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我县拟建设一处城市公益性公墓,根据已批复的连江县...
连江县人民政府: 为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 闽政〔2014〕34号和 榕政综〔2015〕49号),适应城镇化和老龄化发展形势,深化殡葬改革,实现各市、县都有城市公益性公墓,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我县拟建设一处城市公益性公墓,根据已批复的连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该项目位于我镇陀市村。依据《连江县潘渡镇陀市村村庄规划 (2023-2035)》,用地性质和规划范围不符合项目建设需求。为进一步加快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我镇拟启动连江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地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项目审批提供科学合理的法定规划作为依据,指导县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 考虑到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我镇规划较为熟悉,建议我镇与连江县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直接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规划,由连江县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费用。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相关标准,并经三方协商,本次规划编制费用为10万元,特具文,恳请县政府同意启动连江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地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妥否,请示复。
潘渡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联系人:郑群,联系电话:13599979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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