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殡葬政策通州区民政局关于禁止社会车辆接运遗体的告知事项

通州区民政局关于禁止社会车辆接运遗体的告知事项

时间2021-08-28 11:36:44发布zangli分类殡葬政策浏览111
导读:为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市场秩序,保障殡葬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等八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运尸车辆的技术标准要求和遗体运送业务必须由殡仪馆承办的规定,告知如下事项: 一、火葬地区遗体的运送业务必须由殡仪馆承办,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承接遗体运送业务。通州区殡仪馆业务电话:695...

为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市场秩序,保障殡葬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等八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运尸车辆的技术标准要求和遗体运送业务必须由殡仪馆承办的规定,告知如下事项:

一、火葬地区遗体的运送业务必须由殡仪馆承办,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承接遗体运送业务。通州区殡仪馆业务电话:69542145

二、对非法承接遗体运送业务和为此提供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严查处。

三、区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对社会车辆接运遗体行为的查处工作。

四、请相关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杜绝社会车辆接运遗体行为;因违法行为引发的法律后果由涉事人员自负。

特此告知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葬礼之家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作者已申请原创保护,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侵权必究!授权事宜、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

展开全文READ MORE
接运遗体通州区民政局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绿色殡葬建设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通州区民政局关于禁止社会车辆接运遗体的告知事项